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一日捐专项救助活动的通知
查看人次:5885 发布日期:2020-07-22
各分会:
职工医疗互助一日捐活动开展以来,逐步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和响应,已成为工会的一项品牌工作。为进一步扩大职工互助一日捐(从今年起统一改称“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影响,根据《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管理办法》(冀工发[2015]12号)的规定,市总工会决定在2020年活动开始之前,开展一次专项救助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救助范围及救助对象
主要针对因病因伤住院费用较大,或因慢性病造成医药费支出数额较大,未享受到救助或已享受救助但标准较低的参与互助一日捐的职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不在此次专项活动范围之内。住院费用原则上掌握在个人自负部分在8000元以上。
二、救助人数及标准
市总工会分配我院1个名额,给予3000元左右的救助金。
三、救助活动审批程序
各分会根据条件要求最多推荐1名职工,填写《邢台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2019年度专项救助审批表》,并提供2019年度住院费用正式发票的复印件,于7月28日前报院工会,院工会审核公示后,推荐1名报市总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将在统一审核后集中发放救助金。
联系人:邢晓儒 联系电话:15132933011
院工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