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查看人次:61196 发布日期:2023-10-08 分享到:各系部:
为进一步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完善“院-系部-班级”三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现请各系部做好2023级班级心理委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委员的选拔要求
心理委员是学生班委会成员,依据“个人自愿、班级推荐、辅导员考察”的原则产生。每个自然班设心理委员1名,基本要求如下:
1.善于学习,品学兼优,人格健全。
2.对心理学感兴趣,对心理工作有热情。
3.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助人,有耐心,具有服务意识。
4.在学生中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沟通。
5.善于合作,诚实守信,遵守保密制度。
6.心理委员一旦确定,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
7.心理委员不允许同一学生兼职多个职位,要求专人专职。
二、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1.在班级开展朋辈咨询、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等活动,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理念。
2.协助做好学院心理普查和心理档案建立工作。
3.向有需要心理咨询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预约方式、负责老师等基本情况,发现个别学生有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时,及时向本系部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老师报告,或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寻求帮助。
4.配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5.自觉学习心理学的相关理论,积极参加学院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培训。
6.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定期了解本班每个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上报本系部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老师。
三、管理与考核
心理委员归所在系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双重领导,其考核实行学院、系部和班级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心理委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培训,对其工作进行年度评审和表彰。按照系部全体班级心理委员30%的比率对表现突出者颁发“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奖励证书。
班级心理委员位于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的最前线,在报送心理信息、排查隐患、开展大学生朋辈咨询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选拔,并于10月20日(周五)前将《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样表见附件)电子版以及纸质表格书记签字盖章后将扫描版致信发送刘昱涵处,联系电话:15127985959。学院将从10月下旬开始分批对各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