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辅导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学生工作部   查看人次:2978   发布日期:2021-09-11    分享到:
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全省高校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队伍最新情况,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1〕69 号)要求,组织开展我院辅导员信息统计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院专兼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是指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一线专职辅导员是专职辅导员的一部分,是指专职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不含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
       “班主任”从事专职或兼职辅导员工作内容,可视为专职或兼职辅导员进行填报。
       二、统计方式和时间
       1.各系部自行下载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统计表”,严格按照附件2样表备注的要求组织相关辅导员填写。
       2.请各系部务必于9月15日前完成信息统计工作,并将辅导员信息统计表(文件命名要求:系部+负责人+手机号)电子版通过致信发送到学工部陈军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18832990883。
       三、有关要求
       本次统计结果将作为省教育厅年度制定政策、开展培训的重要依据。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统计表(样表)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0日
发布人:
审核人:孙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