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电匠星“青年楷模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学生工作部 查看人次:2442 发布日期:2021-09-11 分享到: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结合学院《关于对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奖励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机电匠星“青年楷模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道德风尚、学科竞赛、学术研究、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自强励志、民族团结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表现突出;
3.“机电匠星“青年楷模榜样人物评选分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三个等级,具体分为以下六个类别:
(1)修德楷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或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发挥榜样作用,被校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得到学校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2)勤学楷模。勤奋好学、博学多才,在专业学习中成绩突出,在市厅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奖项,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3)创新楷模。在由官方举办的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发明专利。
(4)文体楷模。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在高水平艺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代表学校在高水平体育竞赛中获奖,为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5)力行楷模。关心班级,热爱集体,主动热心为班级、学院、书院和学校集体服务,为集体和同学利益无私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活动项目得到实践所在地的广泛好评且实践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价值。
(6)励志楷模。面对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生活变故,能够积极乐观应对,勇于接受生命的挑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自强自立,勤奋好学,刻苦钻研。
三、评选时间
2021年9月-2022年9月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有意愿申请者从即日起填写《“机电匠星“青年楷模榜样人物推荐表》(见附件1)填写,并连同以下材料报所在系部:
(1)个人事迹材料:根据申报类别,具体阐述典型事迹、突出表现,字数要求500字左右;(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个人照片: 证件照和生活(学习或工作)照片各1张(不小于1M)(电子版);
(3)其它材料:相关事迹、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系部审核:由各系部对学生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学生工作部郝敏老师处。
3.学院公示:学院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照《关于对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奖励的暂行规定》组织专家对等级进行确认,经审定通过后,最终确定获得者名单。
在院级评审环节中,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有虚构成分或者故意夸大的情况,则取消该候选人的申请资格。
五、表彰奖励
为学生颁发“机电匠星“青年楷模人物荣誉证书,按照《关于对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奖励的暂行规定》给予奖金奖励。学院对评选出的青年楷模年度人物通过校园橱窗、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机电匠星“青年楷模人物评选活动是学院加强学风建设、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和典型发掘,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引领示范作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敏
联系电话:0319-8769863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