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干事工作职责

查看人次:23635   发布日期:2022-10-03
一、监督检查岗位
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1.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
2.协助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履职尽责等相关情况。
3.负责省纪委监委“室组”联动调研督导和日常工作,组织做好调研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4.负责学院选人用人、工程建设、招标验收、招生考试、职称评聘等重大事项监督的再监督工作。
5.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向相关部门发送工作提醒函、廉政提醒函、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6.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各类工作报表的上报。
7.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负责信访、问题线索的受理、分类处置工作,督促、催办、审核转请有关部门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等。
8.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行为的检举、控告。
9.承办监察对象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管理,并动态更新。
11.按要求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12.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每学期末总结梳理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纪委工作意见和建议》书面材料。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查调查岗位
主要负责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1.负责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
2.组织信访调查与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
3.组织案件查办、审查工作。
4.定期进行案件工作总结和研究,分析问题线索中有倾向性、苗头性、重复性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6.负责审查调查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信息报表报送工作。
7.负责部分内勤工作:
(1)负责纪委会和部门会议的筹备、组织等相关工作。
(2)负责部门工作计划、总结、通知、报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材料汇编、新闻撰写等工作。
(3)负责与上级、学院各部门沟通联系,做好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部门网站的更新、维护和管理。
(5)负责印章管理工作,按规定出具介绍信、证明信等材料。
(6)负责各类文件和档案的收发、传阅和保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审理岗位
主要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1.审核案件是否符合移送条件,决定案件受理、暂缓受理或者不子受理。
2.组织成立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
3.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与被审查调查人谈话,核对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
4.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从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置工作。
5.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案后通报以及督促整改工作。
6.负责纪委谈话室管理、设备维护与安保工作。
7.负责相关案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部分内勤工作:
(1)按照上级纪委要求,聚焦重大节假日时间节点和关键工作环节,提前发送廉洁提醒、通知。
(2)组织开展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活动。
(3)协调组织业务培训、谈心谈话、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活动。
(4)负责部门内外联络、接待、交流和宣传工作。
(5)负责收集二级党组织月报告报表,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工作交流好和业务联络。
(6)负责学生监督信息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布人:郭鸿
审核人:李进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