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机构

关于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查看人次:3343   发布日期:2020-09-27

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全省广大青少年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当代青少年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青少年敢于拼搏、不断进取、成长成才,我院将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选择身边好典型,传递青春正能量

二、参评范围和条件

1.全院范围内所有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

2)自立自强,敢于挑战自我、成就梦想,勇担社会责任,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本人的自强不息事迹在省、市、县主要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的优秀大中学生。

4)往届“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入围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9118日——25

四、相关要求

各系部推荐一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推荐。要突出候选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优中选优;要保证评选活动扎实顺利开展,25日前交学生工作部李佳珂,电话:0319-8769865

推荐材料包括:

1.2019年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所获证书或在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复印件一份;

2.事迹材料一式三份(2000字左右);

3.个人生活或活动场景彩色照片(五寸)5张;

 

2019年青少年“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19118

发布人:商江
审核人: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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