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特编制《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照该指南获取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院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网址:http://www.hbjd.com.cn/zhuanti-index-id-421.html。
本院还将分别通过学院(系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网以及其他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院将按要求公开属于应当公开范围的信息,并做好更新工作。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院办公室或归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取。本院将根据掌握申请所需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部门
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4:30
电话:0319-8769876
邮编:054000
邮箱:hbjdxy@126.com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开信息,请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本院提供信息的方式。
(三)申请途径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信息公开网”下载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受理部门邮箱。
2.当面申请。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院信息公开受理部门,现场填写并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
3.本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可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四)申请处理
本院收到公开申请后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区分处理,部分公开;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同一信息,本院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五)处理时限
本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