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规定

供稿单位:团委   查看人次:4237   发布日期:2014-11-25    分享到: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政治学习,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勤综合考评排名在本班前10%以内;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参加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为学校名誉增光。
3、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抽烟、酗酒、旷课等违纪行为,本学年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做好事、献爱心等活动;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在班级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和较强的影响力。
5、按时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爱护公物,关心集体,不浪费水、电和粮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努力,综合考评在本班排名前25%以内 ,其它条件具备“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
2、关心并积极参与学院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能独立开展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在学院、系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各方面能以身作则,做人正派,作风民主,做事公平、公正;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识大体、顾大局,团队意识与协作精神强,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学生集体观念强,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具有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良好学风和班风;注重班级文化建设,能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
2、班级具有浓厚的学习氛围。班级学生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实习、实训课程,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比较突出。
2、班级学生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院、系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内无人违法犯罪并在前一学年无人受校纪处分。
3、班级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内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能得到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和任课教师的好评。
四、评选方法
1、严格执行评选条件,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要听取、参考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辅导员、系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无异议者方可上报学生处,最后由学院领导审批。
2、先进班集体提名可由本系各班学生干部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意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经辅导员、系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无异议者方可上报学生处,最后由学院领导审批。以此推动学院班集体建设。
3、经学院领导审批,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最后确定优秀。
五、评优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级学生总数的2%评选;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总数的5%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各系班级总数的10%评选。
六、评选要求
要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报表后不再补报或调整。
七、附则
1、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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