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供稿单位:学生工作部 查看人次:52 发布日期:2024-11-20 分享到:各部门:
在学院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系部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学院高质量完成2024年应征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完成征兵任务指标要求的系部,先进比例为50%。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在征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征兵工作人员。完成征兵任务的系部先进个人指标比例为15%;未完成征兵任务的系部先进个人指标比例为10%。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学院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把征兵工作做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系部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圆满完成2024年征兵任务指标要求。
4.征兵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征兵工作,拥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国防观念和责任意识。
2.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3.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4.所带班级本年度征兵工作完成指标要求。
5.严格遵守征兵工作纪律,公平公正,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要求
各系部要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切实按照评选条件和方法组织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达到宣扬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征兵工作的目的,推进征兵工作创新发展。对评选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由学院颁发证书和奖品。
四、材料报送
参加本次评选的集体或个人填写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详见附件)。相关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征兵工作总体部署、亮点、成效。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郝天老师,文件命名为“××系部2024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申报表”。申报表纸质版(系部审核盖党总支公章)报送学生工作部。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