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供稿单位:学生工作部 查看人次:3158 发布日期:2021-08-18 分享到: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普及禁毒知识,加大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校园禁毒宣传氛围,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防范毒品滥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冀教体卫艺函【2021】39号)文件要求,学院将举行禁毒教育系列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8月——11月
二、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三、活动内容:
(一)参观一次禁毒展览
1.组织学生在网上参观“中国数字禁毒展览馆”(http://www.626china.com/)。各系可采用利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组织学生集中观看或分散观看的形式举行。
2.组织学生关注“河北禁毒”微信公众服务号,学习相关禁毒知识。
(二)观看一部禁毒影片
各系部借助多媒体设备,组织学生观看禁毒电影《明天》、《黑白记忆》、《毒战》、禁毒系列动漫剧和纪实系列视频片《世纪之患》、《与死神共舞》等。
(三)上好一堂毒品预防教育课
组织学生观看毒品预防教育专题片,并根据专题片的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重点围绕各类毒品尤其是合成毒品的特性及其危害、当前本地毒性形势、禁毒法律法规、青少年易染毒原因及预防等内容。
(四)组织一次知识答题竞赛
组织学生参加“禁毒知识答题竞赛”。各系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答题,以赛促学,比赛时间定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五)举行一次征文比赛
学院将举行禁毒征文比赛,各系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禁毒宣传,引导学生对毒品预防进行研究理性思考,撰写心得体会。各系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学院举行的禁毒征文比赛,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诗词、散文、微小说等,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比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将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省禁毒办、省教育厅举行的相关征文比赛。
(六)举行一次禁毒主题班会。各系以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为重点,结合学生参加禁毒知识竞赛、参观禁毒展览、观看禁毒影片等实践经历,举行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主题班会,让学生深刻认知毒品危害,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禁毒文化氛围。
四、具体要求
1.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系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各类活动,实现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2.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各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3.注重实效,稳步推进。活动过程中,各系要注重实效,整合资源,建立禁毒教育预防长效机制,实现学生禁毒知识知晓率100%。
各系开展活动的总结(1000字左右)及相关活动图片(不少于5张,大小在1M),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郝敏老师处。
一、活动时间
2021年8月——11月
二、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三、活动内容:
(一)参观一次禁毒展览
1.组织学生在网上参观“中国数字禁毒展览馆”(http://www.626china.com/)。各系可采用利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组织学生集中观看或分散观看的形式举行。
2.组织学生关注“河北禁毒”微信公众服务号,学习相关禁毒知识。
(二)观看一部禁毒影片
各系部借助多媒体设备,组织学生观看禁毒电影《明天》、《黑白记忆》、《毒战》、禁毒系列动漫剧和纪实系列视频片《世纪之患》、《与死神共舞》等。
(三)上好一堂毒品预防教育课
组织学生观看毒品预防教育专题片,并根据专题片的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重点围绕各类毒品尤其是合成毒品的特性及其危害、当前本地毒性形势、禁毒法律法规、青少年易染毒原因及预防等内容。
(四)组织一次知识答题竞赛
组织学生参加“禁毒知识答题竞赛”。各系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答题,以赛促学,比赛时间定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五)举行一次征文比赛
学院将举行禁毒征文比赛,各系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禁毒宣传,引导学生对毒品预防进行研究理性思考,撰写心得体会。各系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学院举行的禁毒征文比赛,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诗词、散文、微小说等,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比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将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省禁毒办、省教育厅举行的相关征文比赛。
(六)举行一次禁毒主题班会。各系以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为重点,结合学生参加禁毒知识竞赛、参观禁毒展览、观看禁毒影片等实践经历,举行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主题班会,让学生深刻认知毒品危害,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禁毒文化氛围。
四、具体要求
1.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系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各类活动,实现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2.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各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3.注重实效,稳步推进。活动过程中,各系要注重实效,整合资源,建立禁毒教育预防长效机制,实现学生禁毒知识知晓率100%。
各系开展活动的总结(1000字左右)及相关活动图片(不少于5张,大小在1M),并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郝敏老师处。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