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住宿费退付有关事宜告知书
供稿单位:财务处 查看人次:4344 发布日期:2020-08-20 分享到:全体同学: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住宿费退付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付方式
(一)2020届本科毕业生
退付2019-2020学年住宿费50%费用。(已退付)
(二)2020届专科毕业生
因未收取2019-2020学年住宿费,不涉及退付问题。
(其中:助学贷款毕业生,如贷款中包含住宿费,则住宿费全额退付)
二、在校生住宿费退付方式
按照文件精神,我院在校生退费采用冲抵方式退付。
即在校生缴纳2020-2021学年住宿费时,直接减免50%住宿费,用于抵扣应退费用。
(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2020年8月20日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住宿费退付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付方式
(一)2020届本科毕业生
退付2019-2020学年住宿费50%费用。(已退付)
(二)2020届专科毕业生
因未收取2019-2020学年住宿费,不涉及退付问题。
(其中:助学贷款毕业生,如贷款中包含住宿费,则住宿费全额退付)
二、在校生住宿费退付方式
按照文件精神,我院在校生退费采用冲抵方式退付。
即在校生缴纳2020-2021学年住宿费时,直接减免50%住宿费,用于抵扣应退费用。
(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