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坤
审核人:贾晓东
李一桐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不履行注册学籍义务,未能如期毕业,离校后也未办理退学手续。学校规定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学制加两年(即我校三年制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两年制学生为4年,以此类推),该生修业年限已超其学制2年以上。
另有杨子慧等4名学生休学两年以上未办理复学手续,已休学超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或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以及“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应予退学”等相关规定,应予李一桐、杨子慧等5名学生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联系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319-8769859
附件:1.超最长修业年限学生名单
2.休学超期学生名单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