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管理常规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

查看人次:11266   发布日期:2019-05-21

教务管理常规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

一、教务管理的作用与要求

教务管理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规范、高效的教务管理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稳定教学秩序的根本保证,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础。教务管理必须遵循科学性、政策性、规范性、服务性的原则,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教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具备高等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一定的业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同时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教务管理常规工作的内容
(一)教学计划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
1、组织制订、修订教学计划
1、安排学期教学任务;
2、编排课程表。
(三)组织学生学业考核并管理考核成绩
1、组织期终考试
2、组织常规补考
3、组织毕业补考
(四)学生学籍有关管理
1、学籍异动;
2、学生毕业、结业;
3、学籍成绩档案管理。
(五)教学秩序及教学质量监控
1、教学文件检查
2、教学秩序检查
3、听课安排
4、教案收交
(六)学分制教学管理
1、选修课申报
2、组织学生选课
3、课表安排
(七)教材供应与管理
1、教材的订购和发售。
2、教材的补订和改订。
三、教务管理常规工作流程
(一)、教学计划管理
1.制订明年新生教学计划(每学年第一学期)
教务处: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草拟《制订教学计划的意见》,包括:1、指导思想和原则;2、培养目标;3、各教学环节总时间分配和总学时指标; 4、校历和学期周数分配;
经教务处长审阅报主管院长批准,发至系(部)。
第六周~第七周

第八周~第十周
系主任:1、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制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2、汇总、审订本学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报送教务处。
第十一周~第十二周
教务处:1.汇总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根据《制订教学计划的意见》进行综合、核对;
经教务处长审阅。
第十三周~第十四周
教务处:组织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讨论。
第十五周

系:根据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定稿。
第十六周
由系主任、教务处长、教学院长签字、审批,发至各系。
2、修订教学计划
1.调整教学进度
教学进程表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再进行变动。若遇特殊情况,应在第一周~第二周进行。
系:由系提出调整教学进度具体意见,填写《教学计划变更报告单》,系主任签字,报教务处长
审批。
2.局部调整课程安排
需调整课程安排的前一学期第4周~第8周(第8周之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下学期计划)
系:由系提出调整教学进度具体意见,填写《教学计划变更报告单》,系主任签字,送教务处。


教务处:核对修改内容是否涉及其它教学部门的教学内容和环节。

教务处:同有关部门协商。
是 不可行

退回系重新研究。
可行

由教务处长核准,主管院长审批。
通知系,并修改有关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
1、编制教学程表

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及国家有关规定,拟定下学期校历草案,经教务处长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定稿。

教务处:统计实践教学环节周数,安排实训、设计时间。
实习工厂:安排教学实习时间。

教务处:汇总并编制教学进程表,征求各系意见后,印制教学进行表。
2、排课
下发排课任务书(每学期第十周~第十一周)
教务处:核准各班级教学计划,生成教学任务书。草拟下学期排课原则(包括合班课程、合班班级),经教务处长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下发排课通知。
每学期第十二周~第十三周
系:根据教学计划、核准本系(部)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排课通知,安排任课教师主课教师和辅导教师,填写《学期教学任务表》,经系主任签字,报教务处。
每学期第十四周
教务处:经过整理后,由教务处长审核,报教学院长审批。
同意 不同意
系:返回系(部)调整。
教务处:排课
第十八周
系:教务处将排课草案下发各系,征求意见,各系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到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各系调整意见,最后定稿。并于放假前将课程总表,教师任课任务书下发到各系,各系同时下发到任课教师。
3、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收交
第二周~第三周
系(部):收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批准,并于第四周周一交教务处。
第四周
教务处:将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核查后归档,转交督导室。
4、教案收交
各系(部)将教案收交完整,并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批准,交教务处。
学期课程结束,考核前一周

假期
教务处:组织各系(部)主任进行审核。
5、学生打分
学期课程结束,考核前第三周
教务处:印制教师测评表。
教务处组织各班级为任课教师测评,系部配合。
学期课程结束,考核前一周~二周

(三)教学检查
1、学期开始检查
第一周~第二周
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教师上课情况、实习、实训安排、并解决各种教学问题。
(1)系(部)

检查各理论教学安排、实习、实训安排、教材到位情况,解决教学出现的各种问题。
(2)教务处

2、学期中期检查
第九周~第十三周
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进度、课程计划安排、教学研究活动情况及安排、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并解决各种教学问题。
(1)系(部)

检查各系部教学、教研,新教师培养等阶段工作,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并解决各种教学问题。
(2)教务处

3、学期期未检查
检查教学、教研工作完成情况,并写出教学工作总结。
(1)系(部)

(2)教务处
检查各系部教学、教研工作完成情况,并写出全院教学工作总结。
(四)组织学生学业考核,管理考核成绩
1.期未考试
(1)组试卷
第十二~第十三周

系部:组织各教研室安排期未考试命题课程出题试卷教师,教研室组织讨论拟订命题范围,命题教师完成出题(A,B卷)。
不合格

教研室主任:全面审核试题,签述意见。

合格

系(部)主任:复核审批。
不合格
合格

收齐后交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复审核试卷,如有改动返回系部有关人员修改。
第十四周~第十五周

教务处:组织印制试卷,装订试卷,分装试卷。
考试前二周

(2)考试进程安排
教务处:核对教学计划,安排期未考试进程,各系部通知学生考试日程安排
期未考试前第四周~第三周

(3)考试
考查课由系部组织,在计划课时内完成学生考查;考试课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配合;教学楼管理中心负责教室准备及开门。
2.补考

(1)正常补考
假期

教务处:统计补考人数,安排补考进程表。
教务处:组织学生课程补考;系(部)配合。
第二周~第三周

(2)毕业补考
教务处:安排毕业补考进程表。
毕业前第七周~第六周

毕业前第五周

各系部:安排教师出补考课程试卷,通知实习(离校)学生返校。
教务处:学生毕业前第五周组织补考试卷,第三周打印、分装试卷;第二周组织毕业补考。
系(部)配合。
毕业前第二周

考查课在结课后一周内、考试课在考试结束三日内、补考成绩在三日内、毕业补考在二日内将成绩上报教务处并在网上完成成绩录入;考查课如有成绩不及格情况时,在上报成绩同时将补考试卷一并交教务处。
3.成绩上报

4.成绩管理
教务处:检查成绩录入情况,将情况反馈到有关部门,在假期中解决。
放假后一周内

教务处:将成绩打印,并保留电子文档,在假期中解决。
假期

5.办理缓考
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核及补考者,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持缓考申请(病假必须有校医院证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经所在系主任(书记)审批、交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缓考。
考试前一周~第二周

(五)学生学籍有关管理
1.新生入学
教务处:根据招办招生编班情况,安排教室,打印花名册。
学生开课前

学生入学后四周时间
各系:组织新生填写《学籍卡片》,并报教务处。
学生休检后二周内

学院有关部门:将由于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学生不能就学,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报教务处备案。
学生入学后第五周~第七周

教务处、系:组织学生进行照像。
2.学籍变动

每一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三周
系: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籍变动申请表》,附有关证明,系主任审核。

(1)本系

系(现所在):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籍变动申请表》,附有关证明,系主任审核。将材料送转入系,由系主任审核同意。

(2)跨系



教务处:将材料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审批,并报主管院长批准。教务处将学生编入新班级,并通知财务处、系部、学生处等部门。
3.学生毕业
(1)高职
毕业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第十六周

教务处:准备毕业信息

系:核对准备毕业信息。

教务处:毕业生毕业信息注册,组织毕业生参加图像收集。
(2)中专
系:收交照片、核对毕业生信息。
毕业最后一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第六周

毕业最后一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三周~第十

教务处:准备毕业材料,核对毕业成绩,提出毕业生名单。
六周

教务处:核对毕业成绩,提出结业生名单。
4.结业

毕业最后一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六周~第十八周
教务处:根据休学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5.学生休学

6.复学
系:由学生写出复学申请,建议安排班级,系主任同意。
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结束前三周内



教务处:根据情况安排班级,出学生花名册,并通知财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教务处:根据有关手续,取消学生学籍,作退学异动处理。
7.退学

(五)国家考试
1.英语定级

系:根据教务处通知,以班为单位组织报名,并将材料报教务处。

教务处: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材料并上报市、省有关部门。

教务处各系部:根据省安排时间,完成考试的准备、组织、及一切考务工作。
2.《就业失业登记证》考试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九~第十周

系:根据时间安排,以班为单位组织报名,并将材料报教务处。
教务处:安排辅导,组织考试阅卷成绩登统工作,十一月底上报考试结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教务处:组织、整理、汇总材料,并上报省有关部门。
3.计算机定级
系:根据时间安排,以班为单位组织报名,并将材料报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整理、汇总材料,并上报省有关部门。
教务处:组织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完成考试。
(六)学分制教学管理
1、选修课申报
系部:上报下一学期开设的选修课、并按要求写出有关说明,教研室主任审核、系部主任审批。
学期第八周~第十周

第十一周

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汇总下学期拟开设的选修课,返回系(部)复核,并确定任课教师,经教务处处长审批、主管院长批准。
2.学生选课
第十三周~第十

教务处和系:教务处编排并公布下一学期开设选修课计划,组织学生选课,系部配合。
五周

3.教学安排
教务处:安排下一学期选修课课表,组织编班并打印花名册,不够开课人数的课程,组织重选,将记分册、课表发到各系部。
第十六周~第十七周

第十九周

系部:将下一学期选修课课表,记分册等材料,发给任课教师和并通知选课学生。



无问题
(六) 教材供应
1、预订教材
每年4月和10月两次
教务处:向各系部布置预订下一学期教材。同时发《预订教材目录》和《预订教材申报表》。
教务处:汇总、校核《预订教材申报表》,由教务处长审批。
教研室:依据教学计划预订教材,填写《预订教材申报表》(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
教务处:1、汇总各学院的《预订教材申报表》经审查填写完整,加盖公章,一份返各
系部;
2、汇总全校预订教材计划数,核减库存量后,征订。
3、对库存盘点,结果报教务处长审核,然后处理合理损耗。
注:1.征订材料要尽量选用统编教材。2.更换教材版本时,要写出书面说明。
4、补订或改订教材
【改订】
教研室:填写《预订教材申报表》(一式三份),附改订教材报告,申明改订理由,提出对原订教材处理意见。
各系部:经主任核准,报教务处。
【补订】
教研室:填写《预订教材申报表》(一式三份),注明补订理由。
各系部:经主任核准,报教务处。
教务处长审批
教务处:1、征订;
2、将因改订教材造成积压损失的金额,报教务处处长审批,从有关费用中冲消。
注:改订不同意时,仍用原征订教材。
3、翻印自编讲义
放假前第三周~第二周
负责教师:填写《讲义申报表》(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报主任审批,送教务处,由教务处长批准。
教务处:审核使用班级、人数和使用时间,组织印刷。
教务处: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并依据《学期需用教材登记表》发售。
发布人:
审核人:任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