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查看人次:10366 发布日期:2023-04-1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高职“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机电行业骨干院校、 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河北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京津冀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副秘书长单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与邢台学院、邢台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共建“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培养应用型本科机电类专业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固定资产8.48亿元,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5万人,开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休闲体育等46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8个领域,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5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3个,河北省示范专业2个,河北省教育行业标准贯标样板学校专业2个,形成了以装备制造专业群为龙头,相关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工科为主、文管兼备”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我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专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hbjd.edu.cn)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科研院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校园双选会、招聘会以及相关部门 组织的“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按照网上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在网上报名同时需要进行邮箱报名。
(1)网上报名+邮箱报名:考生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www.hbjd.edu.cn),并将《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考生信息一览表》(附件3)、《院校评价意见》(附件4)或《单位评价意见》(附件5)、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主要业绩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jdrsc@vip.sina.com,邮件主题:岗位+姓名+专业。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4月20日
(3)联系人:陈老师
(4)联系电话:0319-8769897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要同时在网上和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招用资格。
为加强师德考核,需进对考生进行单位评价,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及导师评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原学习或工作单位评价意见。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核。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测评考核
1.测评的方式。测评采用答辩的方法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评时间约20分钟。
2.测评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测评。
3.测评时间和地点。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公布。
4.测评的成绩。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当场打分,测评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评成绩、排名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经审核后,在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测评综合能力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8769897(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9-8769889(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2022年选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
2.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考生信息一览表
4.院校评价意见
5.单位评价意见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高职“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机电行业骨干院校、 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河北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京津冀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副秘书长单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与邢台学院、邢台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共建“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培养应用型本科机电类专业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固定资产8.48亿元,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5万人,开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休闲体育等46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8个领域,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5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3个,河北省示范专业2个,河北省教育行业标准贯标样板学校专业2个,形成了以装备制造专业群为龙头,相关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工科为主、文管兼备”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我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专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hbjd.edu.cn)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科研院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到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校园双选会、招聘会以及相关部门 组织的“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按照网上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在网上报名同时需要进行邮箱报名。
(1)网上报名+邮箱报名:考生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www.hbjd.edu.cn),并将《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考生信息一览表》(附件3)、《院校评价意见》(附件4)或《单位评价意见》(附件5)、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主要业绩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jdrsc@vip.sina.com,邮件主题:岗位+姓名+专业。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4月20日
(3)联系人:陈老师
(4)联系电话:0319-8769897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要同时在网上和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招用资格。
为加强师德考核,需进对考生进行单位评价,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及导师评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原学习或工作单位评价意见。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核。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测评考核
1.测评的方式。测评采用答辩的方法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评时间约20分钟。
2.测评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测评。
3.测评时间和地点。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公布。
4.测评的成绩。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当场打分,测评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评成绩、排名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经审核后,在学院网站(www.hbjd.edu.cn)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测评综合能力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8769897(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9-8769889(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2022年选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
2.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考生信息一览表
4.院校评价意见
5.单位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