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致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的通知
查看人次:45933 发布日期:2021-07-29各部门:
日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致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冀教财函(2021)4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习目的
提高全省教育工作者对教育收费政策的认识,提升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校纪校规,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教师要带头遵规守纪,以良好的道德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习人员
包括现在职教育工作者,并且未来要及时将《致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印送至新入职人员。
三、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于2021年7月31日前落实学习工作。
人事处 财务处
2021年7月29日
日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致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冀教财函(2021)4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习目的
提高全省教育工作者对教育收费政策的认识,提升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校纪校规,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教师要带头遵规守纪,以良好的道德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习人员
包括现在职教育工作者,并且未来要及时将《致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印送至新入职人员。
三、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于2021年7月31日前落实学习工作。
附件:《致教育工作者的一封信》
人事处 财务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