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
查看人次:11632 发布日期:2020-11-17 学院2017年1月1日印发了《差旅费管理规定》(院财〔2017〕2号),已经执行至今。实际执行中,该制度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学院财务改革发展现状,结合《经费审批和报销管理办法》(院财〔2020〕5号)精神,决定对该制度部分条款暂做如下修订。
一、修订第一章第四条内容
原规定“一般职工出差预算支出15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预算支出1500元至2500元的报主管院领导批准,预算支出2500元以上的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出差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修订为“一般职工出差预算支出5000元(不含)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预算支出5000元及以上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出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审批;特殊情况(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审批。”
二、删除第二章第九条内容
删除原规定“如需乘飞机,需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乘坐飞机费用不超过火车、轮船等规定标准时,按外出审批程序审批后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三、删除第三章第十三条内容
删除原规定“除学院领导及正高职称人员外,共同出差时,同性2人应合住一个标准房间。”
2020年11月10日之前发生的差旅费按原制度执行。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7日
一、修订第一章第四条内容
原规定“一般职工出差预算支出15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预算支出1500元至2500元的报主管院领导批准,预算支出2500元以上的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出差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修订为“一般职工出差预算支出5000元(不含)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预算支出5000元及以上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出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审批;特殊情况(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审批。”
二、删除第二章第九条内容
删除原规定“如需乘飞机,需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乘坐飞机费用不超过火车、轮船等规定标准时,按外出审批程序审批后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三、删除第三章第十三条内容
删除原规定“除学院领导及正高职称人员外,共同出差时,同性2人应合住一个标准房间。”
2020年11月10日之前发生的差旅费按原制度执行。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