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通知
查看人次:3211 发布日期:2020-09-27为了切实有效做好2020年征兵工作,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河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河北省2020年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学函[2020]2号的通知,我院决定开展评选“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30日
二、评选范围
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评选条件
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
4.在部队、学校表现优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可持续发挥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关要求
1.报名者需自行打印并认真填写《“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申报表》(个人事迹控制在500字以内)。
2.所获荣誉需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佐证材料可以用电子版照片形式附到申报表后,并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表和纸质复印件到学生处,联系人:李去琪,电话:17831110133。
3.各系部做好材料审核,并按照时间要求送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