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助学金评定

关于评选“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通知

查看人次:3211   发布日期:2020-09-27

为了切实有效做好2020年征兵工作,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河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河北省2020年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学函[2020]2号的通知,我院决定开展评选“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58日至2020530

二、评选范围

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评选条件

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

4.在部队、学校表现优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可持续发挥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关要求

1.报名者需自行打印并认真填写《“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申报表》(个人事迹控制在500字以内)

2.所获荣誉需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佐证材料可以用电子版照片形式附到申报表后,并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表和纸质复印件到学生处,联系人:李去琪,电话:17831110133

3.各系部做好材料审核,并按照时间要求送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2058

发布人:商江
审核人:商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