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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供稿单位: 查看人次:发布日期:2007-12-13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二○○七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各处室和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及我省人事厅关于对工作人员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将2007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年度考核工作

各处室年度考核工作与年终总结工作要同时进行。

(一)目标考核

各处室以学院2007年工作要点为依据,结合本部门的二级目标进行自查,逐项检查目标的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写出年度目标考核自查报告或年度工作总结,对完成目标差距较大的,要写出专题分析报告,于2007年12月28日之前交学院办公室。

(二)各类人员的考核

1.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07年12月17日—25日为个人述职时间,各处室集中全体人员逐人进行述职。

(2)各部门领导对所属人员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于2007年12月28日前将各类人员考核意见交学院办公室。优秀人员为参加考核人员的10%(中层干部不计本部门测评基数)。

(3)中层干部(包括正、副职干部)于2007年12月28日前将个人工作总结交党委工作部,由党委工作部组织测评。

(4)依据各部门意见,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二、几点说明

1.各部门要统筹兼顾,鼓励先进,如实反映一年来本部门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

2.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在总结时,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把党建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相衔接。处理好年度考核与其它工作的关系,并通过考核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考核工作一般以处室为单位,各系部(系主任主持)党政联席会确定等次。

4.对于考核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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