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第五届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的通知
供稿单位: 查看人次:发布日期:2009-03-02

各教学系、部:

为做好第五届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届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09]1号)文件予以转发,请各系部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本部门每位教师(含兼职教师),并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于2009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系部为单位(先提交一份)交院办人事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可登录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届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09]1号)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第五届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教人[2009]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省直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实施好科教兴冀和人才强省战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按照《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第1号)和《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冀教人〔1998〕63号)规定,现就第五届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励范围

教学成果奖励对象是在我省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奖励的重点是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提高和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经过有关部门的立项或批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在开展研究和实践之前一般须经过省级相关部门或高校的立项或批准;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在开展研究和实践之前一般须经过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学校的立项或批准)。

2、经过系统的理论研究并取得系列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论著、教材、交流材料、教具、课件、教案等)。

3、经立项或批准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已经完成,并有立项或批准部门的结项证书或成果鉴定。

4、已经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要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验检验并取得明显效果。

(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含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三)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研究项目,其理论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论著、教材的形式体现。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杂志上发表,论著、教材应正式出版;教材类须被本学校或同类学校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证明)。申报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须是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

申报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其理论研究成果一般应以论文、论著、教材、研究报告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形成的教案、讲义等形式体现。教材、课件、教具类成果须被本学校或同类学校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证明)。获得过设区市级或省直有关部门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申报。

(四)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并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申报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的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超过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 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学校组织申报,将申报材料、申报条件、推荐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省属高等学校和驻冀部、委属高等学校及其个人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学校直接向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择优推荐;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个人完成的教学成果,分别由学校向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向奖励办择优推荐。

(二) 推荐材料报送后,由奖励办进行基本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评审方式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由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分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三个系列进行。通过审阅材料、学科组评议、组织答辩、投票表决等环节产生奖励对象及获奖层次。

在评审过程中,专家委员会提名列入一、二等奖候选范围的教学成果的第一完成人须到会答辩。第一完成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答辩的,须由学校出具公函说明情况并经奖励办批准后由其他主要完成人代替答辩,但评审委员会将酌情扣减一定答辩分数。

本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结束后,奖励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将评审结果在河北教育网(http://www.hee.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奖励办提出。

五、推荐申报要求

(一)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按系列实行限额申报(我院推荐申报数额为2),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大中专院校负责推荐,申报人员必须按照所在学校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系列,不得跨系列申报和突破限额。

两个以上单位(学校)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由主持单位(学校)组织申报。

部委属院校申报须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民办学校按其办学层次参照上述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等条件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成果要优先予以推荐。由专任教师主持完成的申报项目一般不少于1/2。

(三)未应用于教学实践且无教育教学成果的纯学术论文不得申报。

(三)严格禁止重复申报。凡1998年以后曾申报过省级(含省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一律不再申报。凡已申请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须报送以下材料:

1、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申请书(一式三份)

2、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申请简表(一式三十份)

3、成果有关立项、结项、鉴定的证书、证明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论文、论著及说明成果水平、教育教学实践效果的相关材料一套。(成果为教材的,还须提交样书)

4、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效果实践检验报告(报告内容2000字左右,报告要有实践检验单位的意见)

5、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材料严格把关,装档整齐、规范。对所提供复印件,高校须经校(院)人事部门、其他学校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原件后核准盖章。

(三)申报单位(个人)要按省统一印制的表式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可以到河北教育网上下载),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申请书、简表、汇总表除外),评审后除申请书外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报送材料时,除规定的纸质材料外,还应报送电子文档一份(汇总表要用EXCEL格式)。

(四)请各单位务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省教育厅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负责成果奖励评审的日常工作。奖励办联系人:陈军贤、王瑞峰(高等教育系列和中等职业教育系列),联系电话:(0311)66005055、66005053,刘殿波(基础教育系列),联系电话:(0311)66005059。电子信箱:hbsjytrsc@126.com,邮编050000,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河北省教育厅人事处。

七、加强领导,规范程序,按时申报

开展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工作,是尊重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造性劳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冀、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学校主动展示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成果的平台。因此,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协调联动,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要注重培育和扶持那些水平高、实用性强的成果,尤其是已被国家、省和有关部门确定为重点教改项目并在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奖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和对教师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这项工作,深入宣传开展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意义,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加强领导和管理,努力选拔和推荐出更多优秀的中小学教学成果。

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办法》、《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做好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和初审评议工作。对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在申报河北省教学成果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确保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附件1: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2: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附件3: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效果实践检验报告

附件4:河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第五届教学成果奖附件打包(点击下载)

发布人:
审核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