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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供稿单位: 查看人次:发布日期:2011-02-25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0年我院被确定为河北省第四批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为全面总结我院创建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弘扬进取精神,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建设示范院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学院决定开展评选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中发挥主人翁责任意识、勇挑重担、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圆满完成任务的个人。

二、评选办法

1.部门提名推荐。

各部门按分配指标,由部门领导主持的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名推荐,报学院研究确定。

2.创建办提名推荐。

由创建办会同有关部门从学院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中提名推荐,报学院研究确定。

三、评选日程安排

2月24日~2月27日:各部门提名推荐先进个人人选,并将材料上报评选办公室(设在创建办)。

2月28日~3月2日:学院研究确定。

希望各部门在评选过程中精心组织,认真推荐,坚持原则,弘扬先进,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先进个人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选 创建省示范院校 先进 通知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印

(共印30份)

附件1:

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先进个人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部门

名额

1

现代制造系

数控技术专业

2

2

电气工程系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2

3

机械工程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

2

4

材料工程系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专业

2

5

计算机工程系

软件技术专业

1

6

人文与管理工程系

市场营销专业

1

7

实习实训中心

1

附件2:

创建省示范院校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所属部门

(可加附页)

部门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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