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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主要工作 |
负责单位 |
6月21日 前 |
各系将毕业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
各系 |
6月21日 |
毕业生返校 |
各系 |
6月22日—23日 |
①完成学生顶岗实习鉴定及成绩认定 ②完成毕业补考、重考 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
教务处、各系 |
6月24日 |
①完成毕业生成绩录入 ②完成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意见填写和审核 ③各系以班为单位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证交学生处 |
学生处、各系 |
6月25日 —26日 |
6月25日 学院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学生处将毕业生登记表交到招生就业处。 |
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财务处、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等 |
完成毕业生成绩资格审定工作 |
教务处、各系 | |
各系对离校手续单进行汇总、审定、盖章,教务处将成绩合格学生成绩单送招生就业处,装载毕业生个人档案。 |
各系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 |
各系以班为单位领取就业报到证, 招生就业处核对毕业证书 |
招生就业处 各系 | |
以班为单位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
保卫处、各系 | |
6月27日 |
毕业典礼、毕业生领取个人档案和毕业证书、离校 |
院办、学生处、教务处、招就处、各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