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主 要 工 作  | 
负 责 单 位  | 
6月18日 前  | 
各系将毕业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涉及校外答辩及补考工作一并备案。  | 
教务处、各系  | 
6月20日  | 
毕业生返校。  | 
各系  | 
6月21-22日  | 
①完成学生顶岗实习鉴定及成绩认定; ②完成毕业补考、重考工作; 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 
教务处、各系  | 
6月23日  | 
①16:00前完成毕业生成绩录入工作; ②完成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意见填写工作,交学生处审核盖章; ③各系以班为单位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证交学生处。  | 
各系、学生处负责,院办协助盖章  | 
6月24日  | 
上午学院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办理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清缴、图书证收缴、图书资料理赔、教学物品、后勤物品收缴验收等毕业相关手续。  | 
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中心等  | 
上午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工作,毕业生登记表交招生就业处。  | 
学生处、各系  | |
上午教务处完成毕业生成绩资格审定工作,将成绩全部合格学生成绩单送招生就业处;  | 
教务处、各系  | |
上午将优秀毕业生的有关组档资料、名单和因违纪需要延期发放毕业证的毕业生名单交招生就业处。  | 
学生处、各系  | |
24日上午各系对离校手续单进行汇总、审定、盖章;各系将学生技能鉴定表送招生就业处。  | 
各系、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 |
下午开始毕业生个人档案组档。  | 
各系、招生就业处  | |
6月25日  | 
继续毕业生个人档案组档; 各系以班为单位领取就业报到证; 招生就业处核对毕业证书。  | 
各系、招生就业处负责,院办协助盖章  | 
以班为单位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 
各系、保卫处  | |
6月26日  | 
做好党员、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 
组织部、团委  | 
各系召开毕业典礼和毕业教育,发放档案和毕业证书,离校。  | 
学生处、院办、教务处、招就处、各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