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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住宿费退付有关事宜告知书
供稿单位: 查看人次:发布日期:2020-08-20

全体同学: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住宿费退付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付方式

(一)2020届本科毕业生

退付2019-2020学年住宿费50%费用。(已退付)

(二)2020届专科毕业生

因未收取2019-2020学年住宿费,不涉及退付问题。

(其中:助学贷款毕业生,如贷款中包含住宿费,则住宿费全额退付)

二、在校生住宿费退付方式

按照文件精神,我院在校生退费采用冲抵方式退付。

即在校生缴纳2020-2021学年住宿费时,直接减免50%住宿费,用于抵扣应退费用。

(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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