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供稿单位:学生工作部 查看人次:3925 发布日期:2022-03-16 分享到: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全省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创业。按教育厅冀教就创〔202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学院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范围为学院全日制应届专科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系部毕业生总数的3%(按毕业生总数计算,各系部自行划分各专业名额),学院将对各系部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差额审核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1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四)大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五)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系部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使评选过程成为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各系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为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评选结果要在系部网站和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经学生工作部对各系部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二)有关要求
1.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系部于4月8日之前,将《XX系部关于申请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确认书》(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3)按要求准备完成后报至学生工作部郝敏老师处;待审核完成后,按要求报送附件1、2、3电子版。
2.附件2编号暂不填写,待学院审核完成后填写。所有文件纸质版一式一份,待确认后重新提交一式两份。
附件:1.XX大学关于申请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确认函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全省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创业。按教育厅冀教就创〔202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学院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范围为学院全日制应届专科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系部毕业生总数的3%(按毕业生总数计算,各系部自行划分各专业名额),学院将对各系部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差额审核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15%,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四)大学期间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五)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系部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使评选过程成为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各系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为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评选结果要在系部网站和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经学生工作部对各系部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二)有关要求
1.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系部于4月8日之前,将《XX系部关于申请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确认书》(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3)按要求准备完成后报至学生工作部郝敏老师处;待审核完成后,按要求报送附件1、2、3电子版。
2.附件2编号暂不填写,待学院审核完成后填写。所有文件纸质版一式一份,待确认后重新提交一式两份。
附件:1.XX大学关于申请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确认函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