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供稿单位:学生工作部 查看人次:2578 发布日期:2021-12-21 分享到: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宣传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学院2021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院2021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完成征兵任务指标要求的系部。先进比例为50%。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在征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征兵工作人员。完成征兵任务的系部先进个人比例为15%;未完成征兵任务的系部先进个人比例为10%。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学院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把征兵工作做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系部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圆满完成2021年征兵任务指标要求。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征兵工作,拥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国防观念和责任意识;
2.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3.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4.所带班级本年度征兵工作(男兵)完成指标要求。
三、评选要求
各系部要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切实按照评选条件和方法组织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达到宣扬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征兵工作的目的,推进征兵工作创新发展。对评选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由学院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材料报送
填写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相关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征兵工作总体部署、亮点、成效,请于2021年12月26日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以系部为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杨秀霞老师致信,注明“*系部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申报表”。申报表纸质版(系部审核盖党总支公章)报送学生工作部。
附件1: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为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宣传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学院2021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院2021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完成征兵任务指标要求的系部。先进比例为50%。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在征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征兵工作人员。完成征兵任务的系部先进个人比例为15%;未完成征兵任务的系部先进个人比例为10%。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学院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把征兵工作做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系部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圆满完成2021年征兵任务指标要求。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征兵工作,拥有较高的政治意识、国防观念和责任意识;
2.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3.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在役和退役复学义务兵跟踪教育、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4.所带班级本年度征兵工作(男兵)完成指标要求。
三、评选要求
各系部要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切实按照评选条件和方法组织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达到宣扬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征兵工作的目的,推进征兵工作创新发展。对评选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由学院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材料报送
填写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相关事迹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征兵工作总体部署、亮点、成效,请于2021年12月26日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以系部为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杨秀霞老师致信,注明“*系部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申报表”。申报表纸质版(系部审核盖党总支公章)报送学生工作部。
附件1: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21日